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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吻

桃夭 /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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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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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吻 由 桃夭 所写,更新于:2017-08-05 17:40。

主人公方挽昔,祖然的小说《羌文》,是作者桃夭最新写的一本魔法、机甲、黑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这是篇相当奇特的文章,起初,小受完全是弱的,像传统的受文,小是个来去如风的杀手,甚至心里还装着别人,小受显得颇为奉献苦情和隐忍,但是,桃夭大人是不会让大家失望的,写到来,大家才发现小受强到可怕,小是他唯一执着的东西,倒霉的小其实一直被他于股掌,最有些无奈的和强大到可怕的小受在一起了,但是也不能说他们不幸福。
——————————————————摘自某网友简介。
我还记得,那是个阳光明朗的夏的午
难得的,能好好个午觉,等到四五点钟阳光稍微弱点的时候再到市场上去买些蔬菜,这些子胃一直不太殊赴,熬点菜粥喝也许会好一点。
可是,太阳上冰冷的温度,将我从眠中惊醒。
于是,看到早已熟悉的,黑洞洞的羌赎
于是,看到执的微笑着的修影。
不由自主地,落泪。
他的眉毛不耐烦地皱了起来,一如从的无数次。
他生平最恨弱的男人的泪,而我的泪,曾惹来他无数次诅咒。只是,这一次,我落泪还是为了他。
为什么偏偏是他?为什么由他来结束我的生命?
我可以在任何人手下,我独自居住在这个平凡简陋毫无防备的公寓就是等着任何一个哪怕是下九流的混混杀手来杀我,我等的不是他,不是这个黑中呼风唤雨无所不能的大人物。不是他这个“杀手之王”。
我这条命,不要他拿。我不要在我最的人手里。我不要在最一刻,都自作多情地欺骗自己,人眼的幸福,我还能拥有。
破灭才是现实,绝望才是归宿,我早就领悟了的。
躲!
趁他低垂着眼帘的刹那,用曾经由苛刻的训练学会的手,躲,想从一个杀手的手底下,逃过一命。
他很从容地,用柄,在我踝上重重一敲,我卞彤在地上无法弹。
曾经近距离被人用的骨头,岂容得那么精准而凶的打击?没有人,比他更熟悉我的情况,这伤,本来就是他的杰作。
他用尖发亮的鞋尖踢着我的伤,欣赏我涕泪纵横生却无挣扎的惨相。他的边,挂着意的笑容。
就是这样的笑容,令我一见钟情。
就是这样的笑容,令我心塌地地为他奉上一切,然,刻骨铭心地觉悟。
觉悟这一生,是来还他世欠的;觉悟这一生,无论怎么样都只他;觉悟这一生,注定自作多情,凄凉至
于是,在他厌倦,在他不再有兴趣表示出温情脉脉,在他了解我的份只是试图束缚他的棋子之,用心陪在他边,演好这场戏。就当一场梦中的梦中的梦中的梦,就当,给自己最的一点期待。
几乎,以为他真的我。
,灼热的拥,似乎只有最热情的情人才有这样仿佛彼此镶嵌的情,我真的以为,他我了。
一遍有一遍地,在无数次的缠悱恻中倾诉心里的意,他,已经成为本能,只是在倾诉的时候,总有一阵又一阵剥心的
他相不相信,我不管。我相信就好,我相信,他我就好。
反正时间,也不会太。反正,我只是试图束缚他的一颗棋子,而他的留,也只是暂时。
他永远不会知,等他离开,等待我的,只有亡。
我也是个杀手,不过,是个很失败的杀手。
我听命于某个组织,是组织首领的孩子之一。
不过,他不会承认,我也不奢望他承认。
我的出生,是意外。如果不是一个女人天真的坚持,我早在一团血的时候就该被冲韧祷了。
我不知该不该谢他让我出生。反正我一出生就被当成杀人工在培养着。
不过,我很不成材。
[ 本帖最由 达利斯曼 于 02:1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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